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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富汗多妻婚姻和婚礼

  生活久了,就知道阿富汗实际存在两个社会,男人一个,女人一个,两者界限分明,不准越雷池一步。女孩长到八九岁时,父母便限制其外出,不准她们单独接触自家以外的男性;外出必须穿长袍,戴面纱,全身裹得严严实实,仅露出一双眼睛,为的是不让陌生男子目睹其面容而产生邪念。处在男女截然分开的社会,男女没有自由交往、谈情说爱的机会,自由恋爱被视为伤风败俗。  据青金城堡的阿富汗同事说,法律允许取4个妻子,前提是能够养活他们、必须公平。每个妻子要有单独的房间。朋友阿飞兹取了两个老婆。两个老婆有时候会吵架,这让他感觉丢脸。吵架严重时,阿飞兹气不过会一起打她们---为了公平,不能只打其中一人,晚上就只能去到走廊去睡觉了。阿富汗的妇女在家地位也是蛮大的。
 
  在阿富汗人看来,婚姻由父母做主乃天经地义,儿女即使持有不同意见,也得遵从父母意愿,没有父母则要听从长辈。当男方父母为儿子选中了未来的媳妇,便带着儿子去女方家求婚;即便女方接受求婚,当事双方已经订婚,男方亦不能见女方一面。女方却可寻机窥视男方,像中国古代把帘子掀个缝隙看人。
  
  说起来跟我们的古代一样有相通之处。我们的先人不也是“父母之命”,“媒妁之言”而定终身。大多数是亲属间孩子结婚的比较多。如我有一个同事穆斯塔法就是定了他姑姑家的女儿为妻子的“表亲婚”,穆斯塔法的妹妹则嫁给了他姑姑家的哥哥为妻。正如我国古代的“亲上加亲”的“交换亲”。
  
  阿富汗虽然贫穷落后,女人地位底下,婚姻由父母包办,家族内通婚,但阿富汗的结婚仪式确是奢侈铺张,花销惊人,一场婚礼的宴请普遍需要开支1-3万美金,甚至更多。2005年去青金石矿山,就有一位70多岁的有钱人,刚刚取了一个17岁的第十一位妻子。取多少个妻子,政府也是不干涉的。而嫁给这样的家庭的大多是贫困人家的女孩子,早早嫁了出去。家里会收一笔彩礼,类似我国旧社会大户人家花钱娶三妻四妾。
  
  所有婚礼男女分开举行。待到曲终人散,夫妻双双入洞房,望眼欲穿的新郎才能够目睹新娘的容貌。无论新娘模样如何,男方亦无权悔婚。退婚是对女方家莫大的侮辱,被视为大逆不道,有可能引发械斗。
  
  结婚宴请一般都是在晚上,喀布尔有许多专为结婚宴请兴建的高档饭店,大多为五星级标准,有的一次能接待10家以上的结婚宴请,上千人聚在一家酒店狂欢,一直持续到凌晨3、4点才结束,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如此。